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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是借贷还是赠与?

上海房产律师 方燕 联系电话:13661982247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行为,究竟是赠与还是借贷?现实生活中,子女离婚时父母为保全自己的出资等原因,经常会出现父母请求返还出资的情形。从司法实践反馈情况来看,父母请求返还出资所主张的基础法律关系往往为借贷。但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密切的人身财产关系,父母出资时很少留下证据证明自己出资的性质。这使得审判实践中往往很难判断出资的性质。一般应着重把握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应以父母明确的意思表示为判断标准。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约定为赠与或者父母明确表示为赠与,就是赠与关系。

其次,如果父母主张是借贷关系,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果证据不够充分,则不能认定为借贷,应认定父母的出资为赠与。

基于我国特有的传统家庭文化影响,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本是抱着美好的愿望,希望子女婚姻幸福稳定,不愿设想子女将来出现离婚的可能,且为避免引发子女配偶不必要的误会,父母在出资时一般未明确或不愿明确出资性质和出资对象。在现实大多数情况下,父母通常无法提供明确表示赠与子女一方或与子女构成借贷关系的证据,这在民法典施行背景下倾向认定夫妻婚后受赠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面临着巨大不利。

 

《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是借贷还是赠与?》为方燕律师的原创文章,谢绝转载,上海离婚律师方燕感谢您的配合!

方燕律师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中级职称律师并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能力水平评定为——“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方燕律师自2002年执业起就涉足婚姻家事法律业务领域,至今已有20年。方燕律师在查找第三者、挖掘隐匿财产、转移夫妻财产、争取子女的抚养权、缩短案件审理时限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如您有婚姻相关问题,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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