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燕律师解析共有纠纷诉讼中的常见问题:
>>动迁前签订的家庭协议有效吗? >>公房承租人、私房产权人未申请居困保障怎么办?
>>未成年人是否共同居住人? >>已去世承租人的公房,动迁时如何确定签约主体
>>公房的动迁利益是按户口分配吗? >>“一证一套”新政下申请核定居住困难人员的重要性
居民朋友们: 虹口区63街坊旧城区改建的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旅顺路,南至东大名路,西至溧阳路,北至东长治路。 上述地块于2017年4月14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实施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现征询工作已结束,特将意愿征询结果公告如下: 1、应发意愿征询意见单:231份(以房屋产权证、租赁凭证计户); 2、实发意愿征询意见单:231份; 3、愿意改建的229户,占应征询户总数的99.13%。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愿意改建的居民户数已超过地块总户数的90%以上,我们将启动该地块的旧城区改建工作。 感谢居民同志们对旧城区改建的支持! 特此公告 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4月21日 注:《虹口区63街坊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结果清册》在东长治路340弄4号百福居委公示栏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