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燕律师解析共有纠纷诉讼中的常见问题:
>>动迁前签订的家庭协议有效吗? >>公房承租人、私房产权人未申请居困保障怎么办?
>>未成年人是否共同居住人? >>已去世承租人的公房,动迁时如何确定签约主体
>>公房的动迁利益是按户口分配吗? >>“一证一套”新政下申请核定居住困难人员的重要性
为充分尊重广大居民的旧城区改建意愿,加快推进旧城区改建工作,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虹口区人民政府将对虹口区63街坊组织开展旧城区改建工作。目前,本地块旧城区改建的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旅顺路,南至东大名路,西至溧阳路,北至东长治路。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我们将从2017年4月14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止,组织房屋征收范围的房屋产权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开展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我们将向被征询人发放《虹口区63街坊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单》,请持合法有效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公房凭证的居民积极配合,认真填写征询单并按时提交。我们将在2017年4月21日前公布意愿征询结果。 望居民们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珍惜自己的权利。 办公地址:提篮桥街道百福社区老年活动室 接待、办公时间: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7:00 晚上:18:30—20:30 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