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提问:
借款人为甲乙两个人(非夫妻),借款到期,是否可向任何一个人追索?另外其中甲拿到钱后,乙并不知情,乙一直认为没有借到钱。甲完全承认事实,乙该如何做?
方燕律师答复如下:
甲乙两人是共同债务人,对欠款承担共同清偿的责任。虽然钱款由甲领取,但这并不妨碍债权人向甲、乙两方主张还款。乙方仍然要向债权人偿还借款。但是,如果乙能证明钱款都是甲拿的,乙方和甲方之间的责任还是明晰的,如果乙替甲偿还了欠款,乙可以要求甲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