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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

假名登记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假名登记结婚,是指一方使用虚假或第三人的名字与他人登记结婚。

      假名登记结婚既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也不属于可撤销婚姻。

      假名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按照下属原则处理:

      (一)通过行政途径解决,即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更正错误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未予更正,当事人可以选择进行行政诉讼;

      (二)按照同居关系处理纳入民事诉讼。如果涉及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扶养问题,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

 

《假名登记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为方燕律师的原创文章,谢绝转载,上海离婚律师方燕感谢您的配合!

方燕律师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中级职称律师并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能力水平评定为——“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方燕律师自2002年执业起就涉足婚姻家事法律业务领域,至今已有20年。方燕律师在查找第三者、挖掘隐匿财产、转移夫妻财产、争取子女的抚养权、缩短案件审理时限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如您有婚姻相关问题,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