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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股票、基金等投资收益,离婚时如何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投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那么,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基金等,婚内取得的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呢?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认为: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了交易,其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进行买进与卖出的操作,离婚时的账面收益更倾向于认定为自然增值,仍属于个人财产。

以下,用图表方式说明一下婚后投资收益的性质。

投资收益的分割

购买时间

本金财产属性

婚后有无操作

离婚时分割

本金

收益(若有)

婚前

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

婚前

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

婚后

个人财产

/

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

婚后

共同财产

/

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

婚后

混同财产

/

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

 

股票、基金等投资收益,离婚时如何分割?》为方燕律师的原创文章,谢绝转载,上海离婚律师方燕感谢您的配合!

方燕律师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中级职称律师并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专业能力水平评定为——“婚姻家庭专业律师”。

方燕律师自2002年执业起就涉足婚姻家事法律业务领域,至今已有20年。方燕律师在查找第三者、挖掘隐匿财产、转移夫妻财产、争取子女的抚养权、缩短案件审理时限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如您有婚姻相关问题,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